参展费用
提供服务
参展程序
参展费用
A —展台预订
★标准装修展台
A 区: 3 米 x3 米 =9 平方米,¥ 28386
B 区: 3 米 x3 米 =9 平方米,¥ 24900
C 区: 3 米 x3 米 =9 平方米,¥ 10000
C 区: 3 米 x3 米 =9 平方米,¥ 6880
租用标准装修展台是最经济有效的参展方式,最小 9 平方米起
租,参展商可预订多个展台。
每 9 平方米标准装修展台包括:
■ 参展公司的中英文门楣( 300 毫米高);
■ 铝合金框架;
■ 展台封闭面为白色保利板( 2,500 毫米高);
■ 展台满铺地毯;
■ 一张咨询台( 1,000 毫米长× 450 毫米宽× 760 毫米高);
■ 两把座椅,一个废纸篓;
■ 一个 5 安培 /220 伏特的电源插座(国际样式),两盏日光灯;
★光地展位(最少 36 平方米)
A 区:¥ 2988/m 2
B 区:¥ 2490/m 2
C 区:¥ 1000/m 2
D 区:¥ 700/m 2
光地展位最小 36 平方米起租,参展商可直接与展览会装修代理公
司联系,以落实展台的特殊装修设计、安排布展和展具等的费用。
B —技术交流会
技术交流会是参展商向国内专业人士及客户介绍其先进技术和
设备的最佳方式,并且是考察其产品及技术进入中国市场可行
性的最行之有效的途径。每年配合展会举办的多场技术交流会
也是 CHINA-PHARM 的一大特色。
费用:上午:人民币 5810/2 小时 / 场
下午:人民币 3320/ 小时 / 场
无偿服务: 前期配套专业宣传、现场宣传、 CHINA-PHARM
专业网站宣传
可容纳 50 人的场地使用、桌、椅、饮用水、铅笔、纸
EPSON5300 投影仪器、音响设备、
工作人员协助专业听众登录
有偿服务: 专业翻译人民币 1660/ 场
PAL 制录像机、彩电人民币 1660/ 场
( 有偿服务需在 10 月 15 日之前通知主办方,超过截止日期将加
收 10% 费用。 )
如贵司在 CHINA-PHARM2006 有意举办技术交流讲座,请您在
技术交流会申请表中选择同时填写贵司名称加盖公章回传到我
司,在收到贵司传真 7 个工作日内,我司将通知贵司是否接受公
司的请求。
(请贵司尽可能及时提供中英文贵司将举办的技术交流会题目及
演讲人信息,以便我司在专业宣传时宣传之用。为使贵司达到
最好的讲座效果,建议贵司配合主办单位共同邀请听众。)
提供服务
展览主办单位向各参展公司提供以下服务:
■ 《展览会会刊》免费登录;
■ 定期展馆清洁;
■ 邀请参加开幕式有关活动;
■ 协助业务联络;
■ 展台搭建及拆撤(仅适用标准装修展台);
■ 免费提供预注册参展商的胸卡;
■ 24 小时展场保卫
有偿服务:
■ 《展览会会刊》中附加登录和公司徽记登录;
■ 《展览会会刊》广告登录;
■ 展览会入场券背面广告;
■ 展厅内及室外广告;
■ 技术交流会安排和组织;
■ 音像设备租用;
■ 额外展具、动力电;
■ 展品运输;
■ 展品入馆安放;
■ 展览图片、纪念品设计和制作;
■ 宣传材料印刷;
■ 国际、国内长途电话和传真;
■ 人员服务包括展台劳务、礼仪小姐等。
参展程序
1 、按要求填写好“参展申请表”并交回展览主办单位。通过传
真方式报名参展也可接受。请注意截止日期为 2006 年 9 月 30 日。
2 、收到“参展申请表”后,展览主办单位将向参展公司寄发参
展确认书。
3 、参展公司需按主办单位发出的形式发票的要求,通过银行电
汇展台租金的 50% 作为预定金或一次付清全部款项,以落实展
台位置。展台租金的余额部分应不迟于 2006 年 10 月 30 日汇付。
4 、在确认展台后,主办单位将向参展公司寄发《参展商手册》,
手册包括展品运输、展台设计搭建、旅行及住宿安排、物品租
用和服务员、广告以及签证申请等有关信息。参展商必须按要
求填写好手册中的有关表格,并于截止日期前交回主办单位。
5 、只有收到展台预订金后,才能落实所预订的展位。展位分配
按“先预订交费,先落实确认”的原则售完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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